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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國際交往的共識,是國際共通話語。
11月22日,習近平主席在北京會見俄羅斯國家杜馬主席沃洛金時明確指出,加強立法機構合作對確保中俄關系行穩(wěn)致遠具有重要作用。
涉外法治工作事關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一環(huán)。當前,世界進入動蕩變革期,國際競爭越來越體現(xiàn)為制度、規(guī)則、法律之爭。
法治興則民族興,法治強則國家強。
當前,我國正處在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關鍵時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任務艱巨繁重,對外開放深入推進,需要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首次明確提出,要“適應對外開放不斷深化,完善涉外法律法規(guī)體系”。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jīng)驗的決議》也明確強調(diào)“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
2021年12月6日,十九屆中央政治局進行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習近平總書記點明“我國法治體系還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要求“必須抓緊研究解決”,其中一項就是“涉外法治短板比較明顯”。
涉外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加強涉外法治建設作出重要指示。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并系統(tǒng)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習近平法治思想“十一個堅持”中,第九條就是“堅持統(tǒng)籌推進國內(nèi)法治和涉外法治”。
黨的二十大報告首次單獨把法治建設作為專章論述、專門部署,明確強調(diào)統(tǒng)籌推進國內(nèi)法治和涉外法治,充分體現(xiàn)了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重視。
法治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內(nèi)容,并日益成為國際斗爭和博弈的重要支撐力量。
“中國走向世界,以負責任大國參與國際事務,必須善于運用法治。在對外斗爭中,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領法治制高點,敢于向破壞者、攪局者說不。”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要求,全球治理體系正處于調(diào)整變革的關鍵時期,我們要積極參與國際規(guī)則制定,做全球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
科學完備的涉外領域立法,是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制度基礎,也是應對不穩(wěn)定不確定國際環(huán)境帶來的風險挑戰(zhàn)、打造保護我國海外利益安全鏈條的重要抓手。
習近平主席在一系列雙邊和多邊重要外交場合多次強調(diào)“加強立法機構交流合作”“密切立法機構交往”“積極開展國際法治合作”,引領推動立法機構國際交流走深走實。
2023年9月5日,習近平主席向第十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司法部長會議致賀信。多國人士表示,習主席的賀信為上合組織成員國深化法律和司法行政領域交流合作注入新動力,助力各成員國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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